历经八年冤狱迫害 彭学萍在屡遭骚扰中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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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云南省昆明市法轮功学员彭学萍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因向民众赠送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神韵光盘,被非法判刑八年,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遭受种种折磨。彭学萍出狱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居住地派出所以及两地街道办、社区等部门的长期骚扰、恐吓她,致她身体出现严重病症,难以恢复。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一日,彭学萍含冤离世,终年46岁。

彭学萍

彭学萍女士,一九七七年出生,云南省楚雄州禄丰县人,户籍地昆明市西山区鱼翅路红庙村,以下是她生前自述被迫害的经历。

彭学萍二零零三年喜得大法。得法前,她结婚多年未孕,学大法后,不久就怀孕了。她知道法轮大法教人向善,按真、善、忍做好人,是佛家的高德大法。彭学萍庆幸在现今人类道德一日千里往下滑的今天,能遇到这万古不遇的法轮佛法。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与中共相互利用,发动了一场对法轮佛法及其修炼者的残酷迫害,这场迫害完全是建立在谎言与假相的基础上,利用一言堂媒体,抹黑法轮功。特别是中共导演了震惊中外的“天安门自焚”伪案,嫁祸法轮功,欺骗世人。为使受谎言毒害的人们明白真相,彭学萍开始向世人发放法轮功被迫害真相资料,遭到中共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的残酷迫害。

一、绑架、非法关押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彭学萍和三位法轮功学员刘晓萍、刘翠仙(系彭学萍的婆婆)、冉晓漫开着她的车来到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县所属乡村,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她们散发的真相资料,主要是“全球华人新年晚会”光盘(那时中国大陆可以免费发放),整台晚会以歌舞的形式,弘扬中国最正统的神传文化,受到各国主流民众的赞誉。发放过程中,她们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被妥安乡派出所警察绑架。

警察揪着彭学萍和冉晓漫的头发,把她们的手背到身后,开着彭学萍的轿车将她们劫持到派出所。下车后,警察依然揪着她们的头发,把她们的手反背着拖下车。早已被警察劫持到派出所的彭学萍的婆婆刘翠仙看到后,大声说:“不许打人!”结果,她被一个警察打了几个嘴巴子,又被踢了一脚。然后,警察强制她们都蹲在地上,态度非常凶恶。

派出所人员把彭学萍等法轮功学员分别带到房间里非法审讯。不一会儿,禄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人员来了,又把她们四人带到另一房间搜身,警察还抢走了彭学萍车上剩下的几张光盘,并强迫她们在搜查清单上签字、摁手印,直到半夜,她们都没吃饭和上厕所。之后,又将彭学萍双手铐在一起,推上警车。夜里彭学萍又冷又饿。

第二天(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早上六点左右,警车开往禄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将她们四人分开,一人一间,非法审讯她们一整天。她们不予配合,不报姓名和住址,警察就将她们每个人都照了相,动员各村委会干部去她们发过真相资料的地方,进行地毯式的搜查,胁迫接到真相资料的人都交出来,并拿着她们的照片,让其指证是谁给的,以此罗列所谓的罪证。

大约晚七点左右,警察把她们带到县医院检查身体,十一点,她们四人被送到禄丰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为抵制迫害,她们一起在监号里炼功、背法、讲真相。

在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派出所警察非法抄了彭学萍和婆婆居住的家,抢走了她们的私人物品。

二、非法庭审与非法判刑

在诉讼阶段,彭学萍家人请来了北京的维权律师为她作无罪辩护,禄丰县610办公室伙同当地国保、法院、看守所百般阻拦,不让彭学萍见律师。

二零一三年四月底的一天,禄丰县法院对彭学萍及其他三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车载着她们来到禄丰县法院,不宽敞的路两边站满了持枪荷弹的武警。来到法庭上,彭学萍就看到她的律师被法警连推带拉的赶出了法庭,谎称是她们的律师违反了法律程序。而事实上,是彭学萍和其他法轮功学员请的律师来接见她们十多次,看守所的人员都不让她们接见,也不让律师阅卷,不给复印。

彭学萍和其他法轮功学员都要求休庭,法官不理,她们只好为自己做无罪辩护。她们都讲了法轮功真相,劝他们不要再迫害大法弟子。中央电视台罗京因诬蔑大法,年纪轻轻就得癌症遭恶报身亡,奉劝所有在场的公检法司人员为自己选择美好的未来。

在第二次开庭的前几天,审判长李良升、审判员杨跃明、朱燕等数人专门到看守所对她们说,你们请的律师不能为你们辩护了,并说他们可以替她们请免费的律师。彭学萍问他们,你们请的律师能为我做无罪辩护吗?他们说不可以。彭学萍说不可以,我就要求原来的律师为我辩护。

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禄丰县法院对彭学萍及其他法轮功学员进行了第二次开庭。彭学萍要求证人到场作证,可是没有一个证人出庭作证;彭学萍要求陪审团参加、要求当庭播放“全球华人新年晚会”光盘,均遭到法庭拒绝。

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及证人作证的情况下,禄丰县法院李良升法官错以“刑法三百条”第一款当场宣布彭学萍及其他法轮功学员有罪,判决书(2013)禄刑初字第49号污蔑她们“构成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枉法裁判彭学萍八年有期徒刑,并没收了彭学萍的私家车大众朗逸轿车一辆。另外三位法轮功学员也被非法判以重刑,刘晓萍被非法判刑十年,彭学萍婆婆刘翠仙被非法判刑八年,冉晓漫七年半。

彭学萍不服这种枉法裁判,于二零一三年六月向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二零一三年十月十日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法院,以【2013】楚中刑终字第66号刑事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冤判。并于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一日,将她们几位法轮功学员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非法关押。

三、云南省女二监的迫害

云南省女二监这所监狱是云南省唯一迫害法轮功女学员的监狱,长期以来,积累了对法轮功学员的各种迫害手段和一整套邪恶机制。九监区又是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彭学萍一进去,就被安排在九监区严管组,这个严管组是专门监禁法轮功学员的,可谓狱中之狱。

进严管组的法轮功学员,都被强制坐十多个小时的小凳子。坐小凳是一种酷刑,凳面麻麻点点凹凸不平。不能靠着床沿,不能低头,不能合眼,如厕要听从安排。每天只能喝一杯水,洗漱、刷牙就半小盆水,每星期只给一盆水洗一次澡。不得买零食,只限制买50元生活用品,还得向主管狱警写申请,上面必须写上你犯有什么罪,得到批准后,才能买到必需的用品, 不写就什么都不能买。狱警还剥夺了打亲情电话和与亲人会见、通信的权利。

彭学萍在九监区呆了四个月左右,可谓度日如年。之后,彭学萍到了五监区,彭学萍被分配到做衣服的车间打衣车。五监区仍然是一种对法轮功学员的严管迫害,“包夹”也是二十四小时监控,一旦彭学萍和其他法轮功学员说话,“包夹”就会去报告警察。有一本专门记录彭学萍思想及行为的小本子,“包夹”被警察要求每天都要认真记录,并向狱警汇报。一次狱警张盈新让彭学萍写思想汇报,彭学萍不写,她就让“包夹”宝旺写,写了些什么彭学萍也不知道。

打衣车思想要集中,稍一不注意,就会把针打到指甲壳里。特别是高额任务及长时间劳动(有时为完成高额任务,犯人们每天一坐就是十几个小时,一天只得睡二、三个小时)的双重压迫下,几乎每个打衣工都经常出现这种事故。发生此类事故时,一般都不敢让狱警知道,若狱警发现非但得不到安慰和关心,受伤者面临的是被罚分,影响减刑,同时还会被狱警斥责。因此只有悄悄的自己忍着剧痛把针拔出,然后把受伤的指头伸到打衣车的油箱中,以此来止血消炎。有的打衣工为使自己不打瞌睡,用嗑开的葵瓜子将眼皮夹住。打衣车间灰尘非常大,致使彭学萍出现了严重的鼻炎。

在五监区,家属接见彭学萍时,狱警对彭学萍和家人全程监控录像。为了抵制这种迫害,彭学萍拒绝接见。监狱规定每月接见一次,彭学萍拒绝接见好几次,最后狱警才没有对接见进行录像。

四、出狱后被派出所警察劫持、监控、骚扰、非法搜查

二零一九年八月,彭学萍出狱,狱警在监狱大门口给彭学萍照了几张像,彭学萍便被前来劫持她的昆明棕树营派出所(彭学萍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警察及社区人员,用车拉到棕树营派出所。派出所警察给彭学萍滾了手印,验了血。在彭学萍的家人带她到派出所附近理发店理发时,派出所警察还来拿了彭学萍的一绺头发,彭学萍也不知道他们采集彭学萍的头发有何用。回家前,家人又带彭学萍在外面洗澡,乘此机会,棕树营派出所警察又来到彭学萍的家中,用手机拍照,当时家中有彭学萍的姐姐在场。

彭学萍出狱后的第二天,昆明虹山派出所(彭学萍居住地派出所)警察又来到彭学萍家门口,他们没有进门,走时其中一个警察对彭学萍说:“就算你烦,我也会随时来找你的。”又过了几天,虹山派出所警察又打电话给彭学萍的丈夫,让彭学萍到虹山派出所去。当时彭学萍想,作为一个合法的公民,我就应堂堂正正的坦然面对。到了派出所,警察要对彭学萍照像,彭学萍拒绝了。问完话,警察让彭学萍签字,彭学萍拒绝了。彭学萍告诉他,我相信你是一个善良的人,但我不相信你的工作(会是一个警察应该履行的职责)。

二零二零年初,大约过大年前一个星期左右,彭学萍带着婆婆、丈夫及儿子到禄丰县看望母亲。彭学萍被非法关押许多年,出狱后还是第一次去看望母亲。当她们四人回昆明时,在禄丰火车站,她们通过第一道安全检查后,便被一群警察(约有七、八人)围住。他们说,收到上级指示,需对她们进行搜查。彭学萍告诉他们,我是一个合法的公民,然而,彭学萍和婆婆、丈夫及儿子全都被搜身。警察没有搜到他们要的东西,就拿着彭学萍的身份证到出票机上,打了彭学萍回昆明的火车票带走了。

彭学萍从禄丰回到家的第二天,虹山派出所警察两人来到彭学萍家。开门后,彭学萍告知他们前一天在禄丰火车站发生的事情。彭学萍对他们说,对你们(毫无法律依据的)搜查及当着我的孩子的面无故搜查我,是对我家人,特别是未成年人的伤害,你们也是为人父母,你们的良知何在?中国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你们的行为完全是在知法犯法,将来被清算及审判时,你们将如何面对,如何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彭学萍从出狱回家后,每年所谓敏感日或者什么节日,户籍所在地棕树营派出所、棕树营街道办事处、鱼翅路社区、居住地虹山派出所警察、丰宁街道办事处、黄土坡社区都会打电话或者上门骚扰、恐吓,有时还打电话给她的丈夫。

彭学萍被非法判刑八年的冤狱迫害,出狱后,又长期遭骚扰、恐吓,最终使彭学萍身体出现严重病症,于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一日含冤离世。

彭学萍出狱后不断骚扰迫害她的相关单位:

棕树营派出所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翠羽路43号
邮编:650118
电话:0871-65336511、0871-65325671、0871-65393110
所长:王云
副所长:李红岗
副所长:罗秋波
片警王德立:13708899189

虹山派出所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路38号
邮编:650033
24小时电话:0871-65365063
户政窗口咨询服务电话:0871-65381915
虹山派出所所长:郭强
副所长:赖致宇
片警周永春:13888306569

丰宁街道办事处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340号
邮编:650033
联系电话:0871-65332889、0871-65336508、18088991986
丰宁街道党工委书记:李升平
丰宁街道办事处主任:刘希成,手机:15925198636
丰宁街道前一任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陈旋,手机:13987154673(2019年在任)
丰宁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何亮平,手机:18313814923(2021年在任)
丰宁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朱兴泽,手机:13888197107(2019年在任)
丰宁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康臣洁,手机:13888632328(2020年在任)

丰宁街道黄土坡社区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754号鼎易天景一幢商铺
邮编:650033
社区主任:王玉秀
黄土坡社区电话:0871-65328718、19387153329、13698723734、18008844115

棕树营街道办事处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丹霞路43号
邮编:650118
电话:0871-65392181、13529280115
棕树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白琳,2021年上任至今,手机:13008661950
棕树营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张秀芳
棕树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周小平(男)
棕树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郑登翌
棕树营街道司法所所长:李丽卿

棕树营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联系电话:

内部各办公室
党政综合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1-65392577
基层党建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1-65374371
经济发展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1-65339655
社会建设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1-65374365
社会治安维稳综合治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1-65370028

下设单位
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1-65329377
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1-65374364
文化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1-65365013
为民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1-65346902
农林水与应急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1-65398135
经济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1-67156940
综合行政执法队
联系电话:0871-65367908
棕树营街道办事处前一任主任晁阳(2019、2020年在任):13888962175
棕树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赵向平:13888962175(2019年在任)

棕树营街道鱼翅路社区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棕树营街道云山路6号云投景苑
邮编:650118
联系电话:0871-65341672、15925150002
社区主任:栗向前
社区党委副书记:陈永丽(2022年8月之前在任)
社区党委副书记:栗红艳(2022年11月至今)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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